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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03-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教学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30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

二、选派对象

2018年计划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

三、申请条件

1.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3.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7.拟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的申请人,如被录取,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时,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达到第六点1)至(4)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2)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达到第六点1)至(4)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标准之一。

3)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申请人需达到第六点1)至(5)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标准之一。

具体报名办法及选拔程序请查询国家留学网官方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1129)。

请各部门、教学学院及时通知申请人员做好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员应将认真填写《萍乡学院国家公派留学审批表》,经签字盖章后与全部申请材料330日下午4点前一并报送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综合科(至善楼203),由我中心报学校选拔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799-6684766

附件:1.萍乡学院国家公派留学审批表

2.《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3.申请材料目录顺序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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