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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积极申报新项目或加入我省已实施项目。

一、申报 2024 年地方创新子项目

今年我省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设立 3 个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二是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三是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的学科建设。

我校可单独申报项目,也可与省内其他高校联合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请各单位 2024 年 7 月 1 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所依托的政策文件、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至善楼A-226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xxyieec@163.com。

二、申请加入已实施的地方创新子项目

我省目前共实施8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面向“项目院校”进行人员选派,“非项目院校”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参与项目

1.无外方合作渠道

“非项目院校”自身无外方合作渠道,可申请共享“项目院校”合作渠道。由“项目院校”为“非项目院校”引荐已有合作资源。“非项目院校”获得“项目院校”外方合作者的认可后,向省教育厅提交公函备案,即可开始选派。

2.有外方合作渠道

“非项目院校”有外方合作渠道,且已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协议中学科专业与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学科专业范围一致,可申请利用自有合作渠道选派合作院校教师赴外留学。

“非项目院校”与“项目院校”协商一致并签署校际合作协议,确定双方合作各项权责后,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根据规定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有意向申请加入现有地方创新子项目的单位,请先联系各“项目院校”的负责人,了解项目的有关要求后,做好有关对接工作,并于 2024 年 10 28 申请公函、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提交至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至善楼A-226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xxyieec@163.com。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联系人:黎海玲,鲁梦荣,6682919/6684766。


附件:1.赣教外函〔2024〕30号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采集表

4.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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