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萍学院党字〔2017〕145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外事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3〕21号)、江西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应邀赴台交流的通知》(赣台发〔2013〕5号)、江西省外侨办《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外侨字〔2013〕38号)、中共萍乡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萍外发文〔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因公出国(境)管理
因公出国(境)是指经学校批准的赴国(境)外执行公务,且出国(境)时间、任务、地点和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活动。包括因公出国(境)访问和因公出国(境)学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等。
⒈严格实行计划和限量管理。严格制定因公出国(境)访问的年度计划,对出国(境)访问的团组数量、人数、天数、访问国别数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⒉严格执行计划报批。每年由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因公出国(境)访问年度计划与人选建议,报学校党委讨论确定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⒊实行信息公开。经批准的出访团组,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前,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公告栏公示。团组出访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提交《因公出访总结报告》及国外交流照片。团组出访任务的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在10个工作日内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公告栏公示。
⒋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或参加培训学习由所在单位(部门)申报,经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审批后,涉及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需报学校党委会批准同意,其他人员需报院长办公室批准同意。由个人科研项目经费出资出境进行学术交流的,处级领导需报党委会批准同意,其他人员需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同意。
⒌认真贯彻上级“勤俭办外事”的要求,每年年底制定学校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访问年度经费预算并报上级批准。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年度预算经费安排因公出国(境)访问活动,并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二、因私出国(境)管理
因私出国(境)是指持因私证照的以个人原因出国旅游、探亲、访友等出国(境)活动。
⒈在职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由本人向组织部提出申请并经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向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报备。
⒉其他人员因私出国(境),由本人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经分管人事、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同意,向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报备。
三、出国(境)证照管理
⒈公务证照管理
根据规定,公务证照持有人出访回国(境)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证照交回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由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统一上交上级有关部门保管。
⒉个人因私证照管理
(1)在职科级及以上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照,交学校组织部集中保管。
(2)对未按规定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或违反证照登记备案制度、弄虚作假办理出国(境)证照、擅自滞留国(境)外的,将依照党纪、校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校内外事活动管理
⒈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是学校各项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校内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外事活动须按程序事先报告,并承担具体外事活动任务及接待工作,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负责指导与协调。
⒉各教学学院需签署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协议(合同)的须事先报送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由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负责申报,经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同意、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⒊聘请长期国(境)外专家(教师)来校执教,聘用部门须填写《萍乡学院聘请国(境)外教师计划申请表》,于每年3月向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提交申请后报分管外事校领导、校主要领导审批。
⒋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短期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访问、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等活动,举办或承办单位、邀请单位(部门)须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备并填写《萍乡学院国际学术活动申报表》,并附有关背景材料,由科研处负责申报,经分管科研、外事工作校领导同意、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附件:
1.萍乡学院因公出国(境)执行公务审批表
2.萍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表
3.萍乡学院聘请国(境)外教师计划申请表
4.萍乡学院国际学术活动申报表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萍乡学院因公出国(境)执行公务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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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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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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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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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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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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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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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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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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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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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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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经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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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日期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计 天 |
经费 来源 |
往返旅费: 在外费用: |
邀请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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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访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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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问考察 □ 合作研究 □ 学术会议 □ 培训进修 □ 讲学 □ 其他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审 批 意 见 |
所在单位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科研处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组织部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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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萍乡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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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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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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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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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合作类型 |
□学生交流 □教师交流 □学术交流 □科研合作 □其他 |
合作内容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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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意 见 |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萍乡学院聘请国(境)外教师计划申请表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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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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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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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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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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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和条件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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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包括授课对象、授课课程、周课时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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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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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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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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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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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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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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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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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到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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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由用人单位填写) |
教务处意见: 签 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意见: 签 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校主要领导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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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萍乡学院国际学术活动申报表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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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外宾姓名 (团体名称)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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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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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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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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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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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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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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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类型 |
□学生会议 □短期任教 □学术讲座 □校际交流 □合作研究 □其他 |
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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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单位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意 见 |
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科研处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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